(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實施生態環境地方性標準和技術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和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對較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陸地和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各縣(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組織和監督全市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示范創建,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核事故以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理,負責一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八)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執法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和應急監測。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具體措施和行動。
(十一)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市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
(十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區域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完成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作戰方案。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建設美麗欽州。
(十七)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完善市生態環境局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管理、執法銜接,兩部門之間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建立城市管理領域違法查處聯動機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查處重大、復雜或者爭議較大的違法行為,需要市生態環境局出具專業性意見或對違法行為現場檢查、勘驗、技術鑒定等提供協助的,市生態環境局應予配合。
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法規宣教科、審批與排放科、水生態環境科、大氣環境科、土壤生態環境科、固廢與應急科、綜合科
下屬單位分別為:欽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欽州市輻射環境監督站、欽州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欽州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