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法規,以及中華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自治區二輕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的指示和決議,結合實際。
制定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提出全市二輕工業生產、基本建設、科技發展、技術改造等中長期規劃;
(3)指導二輕集體經濟發展,監督實施二輕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4)組織實施二輕工業產品國家標準;
(5)負責全市二輕系統企業生產統計、分析和上報,及時向市政府提出相關建議;
(6)負責全市二輕行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
(7)承擔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行業管理科。